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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庐·峨眉春台(一期、二期)项目委托开发管理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高庐·峨眉春台(一期、二期)项目已由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峨发改投备[5111811602021]0005 号 、峨 发 改 投 备[5111811602021]000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峨眉山市交投高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委托开发管理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招标。1.2本次招标实行国内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高庐·峨眉春台(一期、二期)项目委托开发管理服务机构。2.2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暂定约24万㎡(含地下室部分)。2.3建设地点:峨眉山市峨山镇冠峨村。2.4服务周期:暂定1200个日历天(以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建设许可证起算)。2.5招标范围:2.5.1项目全阶段管理及品牌使用、维护管理服务;2.5.2项目实施阶段设计管理、成本管理、工程管理、竣工验收和交付管理、前期物业服务督导、档案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等;2.5.3项目销售阶段管理。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二级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3)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人(含其全资/控股子公司)须在近4年内(2014年1月起至今)具有3个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类似房建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代建)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投标人(含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若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供)。(4)拟派全过程项目管理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拟派全过程项目管理负责人为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管理负责人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由该投标单位为其购买的养老保险材料复印件。(5)其他管理团队成员要求:其他管理成员中,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余各专业(给排水、暖通空调、供配电、弱电、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均为国家相关专业工程师,且所有人员均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该投标单位为其购买的养老保险材料复印件。以上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6)财务要求:近1年内(2016年)财务无亏损,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7)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3.3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3月30日,每日(北京时间,下同) 9:00-12:00,14:00-17:00在成都市二环路南四段51号莱蒙都会二号楼10楼持以下资料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1)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报名的项目名称),以上证件验收原件;(2)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收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3)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以上资料验原件收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4月16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二环路南四段51号莱蒙都会二栋10楼。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本公告在《四川日报》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四川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南四段51号莱蒙都会二栋10楼 联系人:卢女士电话:028-86058728、028-85579365项目业主:峨眉山市交投高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峨眉山市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28-8557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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