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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年报引导服务及异常名录编制处理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来自网络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2-02
摘要:为指导市级社会组织顺利填报2017年度工作报告,积极回应和解答社会组织关于年度报告、异常名录相关问题,更好完成异常名录编制和动态管理工作,向社会组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通过本次招标,选择优秀的专业机构承接“社会组织年报引导服务及异常名录编制处

  为指导市级社会组织顺利填报2017年度工作报告,积极回应和解答社会组织关于年度报告、异常名录相关问题,更好完成异常名录制和动态管理工作,向社会组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通过本次招标,选择优秀的专业机构承接“社会组织年报引导服务及异常名录制处理项目”。

  现特对“社会组织年报引导服务及异常名录编制处理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中标人应与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就此项目签订合同。

  二、项目内容

  (一)负责社会组织年报填写咨询接待、政策解答、系统填报指引工作;

  (二)负责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形式审查工作,对内容不完整或者有其他不符合要求情形的,及时告知填报人;

  (三)对年报信息平台数据库跟踪处理,收集整理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四)负责社会组织年报公开工作,根据社会组织信息公开要求,将相关信息公开在指定信息平台;

  (五)负责社会组织异常名录编制和动态管理工作;

  (六)协助优化社会组织年报及异常名录编制处理流程、办事指南及相关表单;

  (七)负责社会组织异常名录载入、移出等有关证据、文书、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三、项目总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响应下列要求:

  (一)项目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为20.4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三)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漏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须对项目相关数据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外传、不得泄密、不得利用项目数据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

  四、投标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须是深圳市、区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质(提供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五、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方式:

  投标人须书面递交《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每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报名截止时间:

  2018年2月7日17: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单位不接受报名截止时间结束后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报名。

  (三)报名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座1509室。联系人:郑炜,联系电话:25831504。

  六、投标文件要求及递交时间、地址

  投标文件须逐页加盖公章,具体包括:

  1.投标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3.投标报价单

  4.项目实施方案

  5.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并密封(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材料1、3、4、5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开标当天(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早9:30前递交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座1509室。

  七、评标信息

  (一)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及综合实力部分内容按百分制打分,其中投标报价分20分,技术分40分,综合实力分40分。

  (二)评分细则

  1.投标报价得分(2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分

  但当投标报价低于项目预算70%时视为无效报价,本项不得分。

  2.技术分(40分)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年报引导服务及异常名录编制处理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3.综合实力分(40分)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年报引导服务及异常名录编制处理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附件: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8年1月31日

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我单位XXXX(单位全称并盖章)承诺:

  1.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具备项目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对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5.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如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作废,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6.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

  7.我单位已认真阅读本项目需求,我单位承诺按时递交标书。

  8.我单位承诺不非法转包或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项目名称:XXXX
承诺投标人:XXXX(盖章)
单位地址:XXXX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XXXX
联系电话: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责任编辑: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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