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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汉江仙桃城区段堤防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
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于近
日收到湖北省仙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人”或“甲方”)
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汉江仙桃城区段堤防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项
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联合体。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 项目名称:汉江仙桃城区段堤防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
2. 中标联合体:牵头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厦门安能建设有限公司、湖北天蓝地绿生
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总投资:225,110 万元
4. 合作范围:堤基防渗处理、填塘固基、堤身加固、穿堤建筑物整险加固、
水文观测设施、河道治理、江滩生态修复、配套设施建设
5. 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 13 年(其中建设期 3 年,运营期 10 年)
6. 出资比例:政府方代表股权比例为 20%,社会资本方股权比例为 80%
7. 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 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模式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仙桃市,位于湖北省中南部,面积 2538 平方公里,总人口 156.12 万人。2016
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 640 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481 亿元,财政总收入和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别达到 44 亿元、29 亿元。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
支配收入分别为 26859 元、15720 元,年均增长 12.3%、14.4%。。
(以上信息来自仙桃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关联关系:甲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
方未发生过类似业务。
三、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及职责分工
1、公司名称: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凯
注册资本:25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4 号楼 6 层 607
经营范围:文艺创作;工程勘察设计;经济贸易咨询;产品设计;工程技术
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东方园林持有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100%股权。
2、公司名称:厦门安能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建辉
注册资本:1203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厦门市思明区湖明路武警水电大楼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业;对外劳务合作经营;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
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公路工程建筑;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其他道路、
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架线及设备工程建筑;管道工程建筑;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不
含爆破);其他未列明土木工程建筑(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事项);电气安装;
管道和设备安装;钢结构工程施工;提供施工设备服务;未列明的其他建筑业;
工程管理服务。
公司与厦门安能建设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名称:湖北天蓝地绿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文兵
注册资本:3680 万人民币
注册地:仙桃市龙华山办事处大新路 56 号城市广场第 29 层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种植、销售园林植物;园林环境景观的规划与设计;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园林维护;市政工程施工;仿古建筑工程施工;水土保持;
生态修复;园林机械及器材销售;互联网服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不含电力设
施的承装、承修、承试);河湖整治工程施工;环保工程施工;新型房屋、新型
建筑材料、新型墙体屋面材料的设计、施工;钢结构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涉及
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与湖北天蓝地绿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联合体内部各自按下列分工负责本项目工作:
牵头人——东方园林承担本项目的投融资及营业范围内的施工工作,持股占
联合体的 76.3%;
联合体成员——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投融资及资
质范围内的设计工作,持股占联合体的 1.3%;厦门安能建设有限公司承担本项
目的投融资及资质范围内的施工工作,持股占联合体的 20%;湖北天蓝地绿生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投融资工作,持股占联合体的 2.5%。
四、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总投资额约 225,110 万元,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为公司持
续发展提供业务支持,并为公司后续 PPP 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的经验,对
公司未来业绩产生长期积极的影响。
五、项目履行风险提示
1、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公司还需与招标人谈判并签署 PPP 项目合同,并依
据该合同组建项目公司。每个环节的工作推进受多方因素影响,时间上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存在最终签署的 PPP 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工期等
与中标通知书内容不一致的风险。
2、项目公司的成立时间受各方工作进度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公司本次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该项目,具体负责的项目投资金额取决于
项目公司、东方园林和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厦门安能建设有限公司、
湖北天蓝地绿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设计及施工合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
4、施工项目的付款方式、回款期限及回款保障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5、本项目的履行将占用公司一定的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