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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练江(汕头段)“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水务局委托,对练江(汕头段)“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已经采购人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KST17-A189 二、项目名称:练江(汕头段)“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三、本项目采购内容: 1、练江(汕头段)“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投标人须对本包组为单位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为无效投标。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226.72万元(最高限价不得超过人民币226.72万元,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资质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具备有效的水利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及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单位资格证书; 3.供应商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近三年,查询对象包括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4.供应商须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企业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的机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2月8日起至2017年12月14日止,在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楼1807)(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企业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终审通过的网页截图证明材料; 6.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如已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则以上1、2项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9日15时00 分(02: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楼1807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12月29日15:00分 十、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楼1807 十一、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汕头市水务局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189号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520336 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传真:0754-87279975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楼1807
发布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