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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安厅警卫局滑雪装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YZB2017-117(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公安厅警卫局滑雪装备采购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吉林省公安厅警卫局,资金来源为100%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吉林省公安厅警卫局滑雪装备采购项目(二次); 2.2招标内容:滑雪装备43套,控制价511700元,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供货期:接到甲方通知后30天内供货。 2.5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批发滑雪器材或体育器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采购内容内的企业、组织(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一年(2016)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违约诉讼记录; 3.5供应商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3.6供应商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和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投标人所承担的相应义务和责任;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日至 2017年12月7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7栋12楼招投标部)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4.2投标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进口报关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竞争的需提供生产资格证明文件。经销商参与竞争的需提供所投装备生产厂家出具长期经销代理权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3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7栋13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公安厅警卫局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大路3798号 联 系 人:许超 电 话:0431-82097137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399号7栋12层 联系人:张吉庆、成新宇 电 话:0431-81808101-815 传 真: 0431-818081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