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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三级检察工作专网机房建设及安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采购项目编号:HY-JLZB-2017-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三级检察工作专网机房建设及安全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通化市东昌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编号为G2017038号采购计划表批准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按采购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三级检察工作专网机房建设及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HY-JLZB-2017-003; (3)招标内容:机房建设及安全设备采购; (4)采购金额:人民币151.0000万元; (5)供货期要求:合同订立后30日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 (6)供货地点: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所有标包投标人需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相关资质的代理商; (3)投标人具备由省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有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 (5)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6)近三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7)2017年1月或之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8)2017年1月或之后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 (9)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地点:通化市政务大厅三楼标书发售窗口; (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6、供应商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 7、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近三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2017年1月或之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2017年1月或之后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6)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7)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通化市政务大厅三楼标书发售处购买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年12月20日下午13:00分整,接收地点:通化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三楼2号开标室(滨江西路5777号),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本项目开标时间: 2017年12月20日下午13:00分整,地点:通化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三楼2号开标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网站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通化市蓝爵国际10-1门市 联 系 人:高工 电 话:18643037528
采购人名称: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通化市东昌区光明路6号 联 系 人:何洋 电 话:0435-320786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