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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定西市欣大经销有限公司直营店维修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G862-ZQSH-ZB-1716849), 已由定西市欣大经销有限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定西市欣大经销有限公司直营店维修改造项目。 2.2项目建设地点: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临洮县、陇西县。 2.3施工周期: 自开工之日起40个日历天内。 2.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5项目规模: 本项目投资预算为37.8482万元人民币(含税)。 2.6适用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如合同期满时,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未完成的,中标单位应继续实施,直至项目完成) 2.7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 1 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必须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主体应为投标人和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告知函原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必须至少具备以下有效资质之一: (1)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2)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3)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3.5投标人近一年(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同类项目。(必须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提供框架协议的必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相关业绩的订单或合同,如提供框架协议下的订单,必须同时提供该订单对应的框架协议) 3.6投标人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扣押、破产状态。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2014年1月 1日至今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有骗取中标的、有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已合作供应商有严重违约及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的。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注意事项 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及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4.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4.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售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17年11月07日至2017年11月1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在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桥门大厦1304室持标书费转账凭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及投标时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如投标人不便现场报名,应向招标代理邮箱发送报名申请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件后,回复购买文件登记表,投标人填写完成后扫描,与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标书费转账凭证一起发回招标代理邮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文件,招标代理采用顺丰到付的方式邮寄。 5.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购买。 5.3.1电汇(付款凭证的备注栏中,须注明“XX项目的标书费”。) |


















